第106章 兽人族永不为奴(1 / 2)
这是一个奇怪而又强大的种族——来自永不凋零的血色玫瑰摘语。莱斯特终于发来信息,希望格林去帮助他出谋划策。话说他还不知道格林如今已经是个地主老财,手下拥有六个兵团的兵力。虽然相对于整个帝国来讲这些可能连根毛都够不着,但是对于贵族而言,放在普鲁士陛下那个年代已经可以砍头了。
但是现在谁又能管的找呢?就连北方行省如今都有一大半兵力跑去勤王,说是这么说,但格林清楚知道北方行省总督是抱着想当狗皇帝的想法才去帝都的。到处都是乱糟糟的,到处都有人做着想当狗皇帝的美梦。格林也想了想,但是种花家的屌丝身份貌似更适合自己,所以他就大方的让除了这个想法。
格林带着血色玫瑰骑士营与两个兵团的陷阵营,堂吉诃德和耶鲁跟着随行出发。路西法以及博尔德镇守城堡,悲笛武士全员进入战备状态,萨波也开始运作他的他的情报系统。重中之重是预防兽人的侵袭,据说他们那边有个什么福克斯狐人翻身农奴把歌唱当上兽人女皇。
关键一点这个狐人居然才二十岁,比自己还小,果然有些人生来就不是和凡人站在同一起跑线的。也或许她前世在那只企鹅冲够了钱,毕竟那只企鹅的主人是一个只要你充钱就让你变得更强的男人。我靠……碉堡了!
充钱就能变得更强,比神还要了不起,格林突然回过神来。貌似自己也有个只要充魔晶就能变得更强的玩意儿哦,难道说《定律》也是那只企鹅的副产业?
格林打了个寒颤,身体莫名的一阵抽抽,顿时感到索然无味。如果人生就是为了充钱,那将多么有趣。堂吉诃德早就发现自己老大今天有点不正常,时不时一个人躲在角落偷笑,看到自己居然和煦的微笑打招呼。以前不都是一口一句二百五吗?甚至拳打脚踢的。
自己那是被打是亲骂是爱啊!爱不过来用脚踹啊!把自个儿爱成什么样了,现在老大居然微笑着给自己打招呼,他双手结成伞状,往东边看了看,没错啊,太阳是打东边出来的。难道老大发烧了被热糊涂了?
于是,作死的一幕出现了,堂吉诃德当着血色玫瑰骑士营和陷阵营几万人的面,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手搭在格林额头上。顿时,害群之马杀猪般的嚎叫响彻整个天空。十分钟后,堂吉诃德捂着屁股吊在战马身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走着。
这一次他从心里感谢这一顿脚踹,看来老大的性取向是正常的,据说在海那边有个太阳国专门喜欢一种叫做断背山的玩意儿。说白了就是俩个男的脱光衣服一起睡觉,这种事情以前在军队没少见,都是媳妇长期不在身边的缘故。
老大已经那么久没有和艾露莎姐姐在一起,自己还差点以为老大也耐不住寂寞盯上俺这朵祖国未来的小雏菊。幸好,老大没那个想法。
耶鲁很忙,正忙着帮自己的主人扇风。格林满头大汗,一般是被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气的,一般是被踹他太用力累的。竟然敢说自己脑袋烧糊涂了,想要搅基,我基你大爷,你才是基佬呢?难不成劳资长的像喜欢蹲草丛的德玛西亚三基佬?
日头偏西,前边正好是一个森林,格林下令直接在森林中扎营。几万人的队伍整齐的列队开始扎营,说是一片森林,但其实是一片绿洲。戈壁滩上的绿色看起来比爹妈还亲,血色玫瑰骑士营派出轻骑兵巡逻。手电筒的发明是的间谍刺客在夜间很难借助夜色的掩护偷袭格林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