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夜鸦猎场(1 / 2)
戈壁的夜晚很危险,暴躁的狂角犀牛会在夜晚杀死能看到的任何类人生物,包括猴子。所以当它邻居的希林狒狒就生活的很憋屈,经常需要遭受无妄之灾。
成年的狂角犀牛具有黄金级的实力,体长可达六米,高可达四米,奔跑起来和一辆武装坦克没有区别。而希林狒狒不过青铜魔兽,和一个成年人差不多高。结果可想而知,在狂角犀牛面前希林狒狒犹如被一个从监狱放出来的****犯按在地上摩擦。
血色玫瑰骑士除了自己的马匹外对其他魔兽坐骑不感兴趣,所以狂角犀牛就很悲剧的成为猎物。
事实上戈壁的夜晚很活跃,暗夜灰狼成群在戈壁滩上游走寻找合适的羚羊群。各种魔兽和野兽开始自己的生活。
在隔壁城外三百里外直至兽人的领地,这一区域被血色玫瑰称之为夜鸦猎场。之所以称之为猎场是因为出现在这个区域的魔兽、盗贼、反动势力都是他们的猎物。
兽人自从福克斯狐人圣莉法翻身农奴把歌唱之后,有一大群不服从管教的不二青年就开始跑到戈壁滩上这三不管地带干起了没本钱的买卖。
艾格玛琳帝国中也不可能没有坏蛋,既然有坏蛋在帝国那个法治森严的地方混不下去,那么在边境做些贩卖军火的生意就很不错。
艾格玛琳帝国的制式装备在兽人部落和巨魔等其他种族间可是抢手货。如果要识别一名兽人或者巨魔的地位,只要看他的着装就可以了。
只要穿着艾格玛琳帝国的制式铠甲,要么就是一个富二代,要么就是强大的战士。
但是对于血色玫瑰骑士而言,帝国的铠甲在血色玫瑰骑士的武器和铠甲来说就是笑话。
玫瑰骑士的刺剑划破帝国制式铠甲和划破一张纸没有多大区别,盗贼这玩意儿就和戈壁的沙子一样永远都不会消失。之前格林已经收割了一批,现在依然还有不少。所以,堂吉诃德为了不荒废血色玫瑰的战力,就将整个戈壁滩当做一个巨大的猎场。
一方面为了遏制兽人的侵袭,一方面也是为了消灭盗贼。整个血色玫瑰,就这还得是训练结果达到优秀评称的才给去。为了杀人,或者说为了立功,血色玫瑰骑士营每天训练简直就是拼了老命。
够资格进入猎场的骑士在血色玫瑰骑士营称之为夜鸦,夜鸦十人为一组,除了武器装备外,只携带五天的粮食,其余的生存所需一概由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