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正所谓“富贵不要脸中求”(1 / 2)
为了更加保险临出发前,李存勖又特意让李存孝换上一身校尉的服饰,混迹在“横冲都”中以防万一。
这对于一员大将而言无疑是很伤自尊的,但这厮却全然无感,因为他如今的的确确就是李存勖的一名护卫而已。
一路行来尽管已经进入到了初秋,但长安城外却是一片的冷清,荒芜的土地上既看不到层层的麦浪,自然也就谈不上有什么忙碌的农夫了。
这座自秦汉以降便闻名于世的都城,虽然几经摧残但却屡扑屡起,如同一座永不熄灭的灯塔一般,照耀着那些万国来朝的子民,对它顶礼膜拜。
如今历经了千年的辉煌,似乎它也意识到自己作为帝都的使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但却不肯低头认命,仍是带着满身的伤痕静静的横亘在那里,努力的展示着自己往昔的威武壮阔。
此刻李存勖勒马驻足,如同无数的穿越前辈一样,报以敬仰的目光,望着阳光下高大巍峨的金光门,以及箭楼和城墙上的....野草和鸟窝?!一句“我靠!”不禁脱口而出。
旁边的盖寓也是一阵的苦笑,随即说道:“长安城最近这十几年几经兵厄,其中就有.....唉....”。言外之意是长安如今变成这副模样,你老爹也是出过力的。
“那也不至于连个守门的都没有吧?还是守门的兵丁都跑去歇着啦?”,李存勖指着空无一人的城门洞子,无力的吐槽道。
“确实没有守卫,一来朝廷已经养不起禁军了,二来李茂贞强令长安各门不得设置守卫,所以就成了现在这付样子喽”,恰巧李嗣源这时赶了过来,于是便接口答道。
说话间一行人穿过了黑黝黝的城门。进城向东过了群贤坊便是有名的西市了。
当年的“五陵少年金市东,笑入胡姬酒肆中”的盛况,现在就只能在李大酒懵子的诗里去体会了。如今的西市到处都是一片寂静、萧索,偶尔只有一两个提篮小贩出没于其间。
正当众人又是一阵唏嘘之际,只见远处皇宫的方向烟尘大起,一支马队迎面疾驰过来。
“结阵!保护好王爷!”,随着李嗣源的一声令下,先头的一百“横冲都”齐刷刷的跳下战马当街结阵,手中的陌刀如林般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寒光和杀气。
“对面的可是晋王殿下?在下凤翔李茂贞有礼了!”,对面疾驰而来的马队,在距离晋军五百步外放慢了速度,等到不足百步的时候,一人跃马而出高声喊道。
原来这支马队并不是要突袭李克用的,而是凤翔节度使李茂贞亲自率队前来迎接,目的就是想趁着李克用,还未进宫前与他结纳一番,看看是否可以建立一个“杀猪联盟”,大家一道干翻朱全忠!
既然敌人的敌人那就是朋友了,虽然李克用在来的路上,干掉了李茂贞的结拜小弟邠宁节度使王行瑜,但相比起威胁来,还是朱全忠更让人寝食难安。
正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论起人品李克用虽然也很一般,但对比起来,显然是要比朱老三高出那么一丢丢的。
所以思虑再三之下,李茂贞决定还是要与河东结盟,尽量的让自己先处于不败之地。
正好趁着皇帝这次宴请梁、晋两位王爷,身在凤翔的李茂贞,自然要利用这次的机会趟一趟浑水,把局面搅得再热闹一下。
他的驻地与长安近在咫尺,一早出发中午便赶到了皇宫,在宫门外得知晋王也已入城,于是便自作主张迎了上去。
这边李克用见李茂贞主动来“拜”,心里也大概估计出了对方的来意,虽然双方前期有过一些过节,但人家本家都不追究了,自己又没吃亏,自然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了,当即也是拍马而出。
“原来是李将军啊,你的辖区紧邻京畿也算是半个主人了,按理说应该是‘行客拜坐客’的,怎么好劳动李大人前来迎接本王啊!哈哈哈....”,他这一番话,把个一旁的李存勖听得一愣一愣的,没想到暴躁老爹竟也有如此高情商的时候。
同样这一番话也把李茂贞给忽悠的多少有些飘了,威震天下的李鸦儿对自己如此的客气,看来传闻也多有不实,这分明就是一个平易近人的“老大哥”嘛!
其实他二人年纪相仿,但李茂贞却把自己位置摆的很正,既然结盟那就要分出个主次大小王来,而自己这一边无论是实力还是战力,与晋军相比都不在一个层面上,不做小弟就实在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