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曹雁君(1 / 2)
梅窝在林峰的管理下已经变得一片祥和,井井有条了,再不是过去的脏乱差地带。
街市上很热闹。
商贩们看见林峰出现了,身旁还跟着一位身材巨好的妙龄少女,于是纷纷打起了招呼。
“林队长早啊,你身旁的姑娘是谁啊?是你女朋友吗?哇,真漂亮啊!”
朱丽叶粲然笑道:“多谢夸奖,您卖的是什么啊?”
“卤猪大腰子啊。”
“给我来十斤。”
商贩一边秤猪腰子一边继续夸赞说:“姑娘,您跟林队长真是越看越般配。”
朱丽叶掩嘴笑道:“谢谢,谢谢。你这猪腰子我要二十斤。”
商贩冲她一挑大拇哥,赞道:“还是姑娘您有眼光,我家的大腰子最补了,林队长吃了保证晚上气贯长虹。”
朱丽叶又说:“那就来三十斤。”
商贩:……
姑娘,你不要命啦?
林峰陪着朱丽叶玩了一天(注:确实只是玩),次日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返回了湾仔。
酒吧街一如往常,金吧里聚满了人,有穿着西装的中环白领,鬼佬海军的大兵,穿着旗袍的老生意人,三教九流,搂着陪酒姑娘们发出嘈杂,喧阗的声音。
林峰独自坐在雅间里,正在喝张天志为他端来的一杯陈年威士忌。
但他心中奇怪:三姐叫自己来金吧,为什么她自己却不见踪影?
林峰兀自怪着,暗忖着。
喝掉了一杯威士忌后,却仍然不见三姐的身影。
林峰于是又叫了一杯,这次为他服务的不是张天志,而是换成了朱丽叶。
正当她端着酒托盘走向林峰时,身后走进来一位中年女性。
虽然是女人,林峰却可以清晰看感受到这女人身上英气逼人,明显这女人是个不让须眉的巾帼英豪。
女人走到朱丽叶身旁的时候看似不经意的撞了她一下,一股无形的磅礴气场瞬间让朱丽叶感觉浑身一下子软绵绵的,身体禁不住前倾,托盘当中的酒杯自行落了下去。
女人则借机会将酒杯接住,跟着含在了手里。
她对朱丽叶微微一笑,但笑容之中没有丝毫歉意,反而洋溢着替对方解了围的自满。
“您是林峰警官吧?”
女人将手里的酒杯递给了林峰问道。
林峰点头,又反问说:“阁下是?”
“我叫曹雁君。”
曹雁君笑着说道:“我来找你谈些事情,三姐她今天不会来了。”
林峰恍然说道:“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嗯,地产公司爆炸案里你也是苦主,跟你谈自然也可以。”
曹雁君认真的说:“阿杰的事情三姐都跟我说过了,这杯酒算是我代他向你赔罪。”
说完,她将酒杯放在了桌子上,跟着拍了一下桌角,酒杯自行飞向了林峰。
林峰一看就明白了,曹雁君是个高手。
因为在电影里,她就是咏春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