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道别(2 / 2)
“回去自己喂它吃几次饭,拎着它找地方吃喝拉撒就行了。
你时间要是多,就自己多训训,这样养在自家院子里可以不用牵绳。
但你要是带出门,还是要把绳子挂上,上山到了没人的地方再解开,免得咬伤人。”
狗很可爱,吴烦自家养狗是不可能去吃狗肉的,但他也不会妨碍别人想吃狗肉,也最讨厌那种牵狗不栓绳的人。
抱着小黄,吴烦收拾东西回家,路过老胡家的时候,把最后一坛酒送了出去。
老胡拍了怕吴烦的肩膀,该嘱咐的都已经嘱咐过了,剩下的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不过,吴烦临走的时候,老胡把吴烦常用的那把砍柴刀送给了吴烦。
虽然这只是一把普通砍柴刀,但老胡保养的很好,锋利值不低,关键是牢固。
再次拱手道谢后,吴烦终于回到了自己家中,今天回来的挺早,所以他打算晚上所有的饭菜都全部自己动手。
纪老爹已经回来了,似乎也有话要对吴烦讲,吴烦当然知道纪老爹想说什么,只是笑着对纪老爹道:
“老爹辛苦了,咱有事晚上的时候,边吃边说。”
这几天就要离开了,这座农家小院虽然住了没多久时间,吴烦倒挺有感情的。
幸好,这次进城,他是打算把一家人都带上的,这样的话,一直到拜师之前,还都没到分离的时候。
为了和这座小院好好告个别,吴烦特意去了酒馆老板纪无用那里。
答应纪无用的野味没打到,任务还一直挂着,不过人家只是信口一说,所有会上山的人,他都会说这么一句,等于是包揽所有人的货物而已。
纪老爹经常上山,纪家人寻常野外都吃惯了,吴烦这次来却不是买野味的。
野生鲫鱼两条,每条都有5,6两重,放酒馆上称的话则是8,9两的分量,这里的斤两和现代斤两并不相等。
除了鲫鱼外,还有一条大鲤鱼,有五斤重。
这些玩意,可都是纯野生的,就纪村外的河里钓的,有专门的钓叟擅长钓鱼,钓了卖给酒馆。
不过纪无用的这座酒馆,也就卖卖酒,平常来吃饭的人并不多,食材需求量并不大。
买了鱼后,吴烦又买了虾,还搬了几块豆腐回家。
纪家人山珍吃的多,河鲜却鲜少有尝过,一来是纪家没人擅长钓鱼,下网更是连网都没地买。
二来,这种要钱的玩意,纪妈妈一般也是舍不得买的。
今天这桌菜,吴烦也是用了心的,手上虽然没有什么珍贵食材,但却都是野生野长的,滋味足够鲜美。
吴烦不爱吃鱼,平常在家也鲜少杀鱼,不过如今刀法熟练度过百,杀条鱼还不是小意思。
几刀把活蹦乱跳的鲤鱼鲫鱼全给拍晕,不算熟练但很顺畅的开膛破肚,刮鳞去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