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教育学原理(1 / 2)
教育学的概念:
教育学含义:通过对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的研究,揭示教育规律,指导教育实践,探讨教育艺术和教育的一门科学。
教育学研究对象:有价值的,能够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和教育现象。
研究任务:描述教育问题和现象,揭示教育规律,指导教育实践,探讨教育价值观念与教育艺术。
教育规律: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本质的联系,以及教育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
教育价值观念:人们在建构和参与教育活动时,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与态度,以及对人生意义与社会理想的选择和追求作为出发点,形成教育价值观念,引领和规范人的发展和教育。
教育艺术:教育者有自己的经历、人生体验、教育风格,受教育者也有自己的现实基础和主观意思,而且他们的成长还要经过自身的建构和努力。教育活动应是充满灵性、情感,自由创造的活动。
元教育学
元教育学是有关教育学自身的反思研究结果形成的教育学元理论,即关于教育学学科自身的知识体系。如关于教育学研究对象的认识,逻辑起点的认识,教育学理论与实践关系的认识,教育学者社会责任的认识,教育学知识结构的认识等。当代教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极大地提高了教育学者的理论自觉性。
教育学的价值
1.教育学的理论价值
(1)反思日常教育经验。人们关于教育的认识,大致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习俗的形式,即人们对日常教育生活的态度、看法、评价或信念,它们构成了日常教育经验:另一种是科学的形式,就是我们所说的“教育学”理论。从现实来看,这两种教育形式都是存在的,它们共同构成了教育生活的认识论基础。
(2)科学解释教育问题。教育学是对教育问题的科学解释,这就意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