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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去酒吧喝酒(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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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你他妈脱不脱!!!谁想出头?弄死你,告诉你们!我爸是陈中碧!”

咚次打次,咚次打次,强劲的节奏感里,男男女女停止摇摆,汇聚着朝声音发出来的位置游荡过去看热闹。

程隽抬头,视线有些迷离,他看着面前的人,感觉自己仿佛是在鬼节,周围形形色色的魑魅魍魉在提灯夜游,五颜六色的灯光照在玻璃上像是形成一汪斑斓水面,成堆的水鬼从水里泅渡去往人间——

“哎哎哎,你干嘛去?!”沈择明尖叫。

程隽不受控制地,在那颗心脏的主导下,他起身,一步一步朝前走,前面围得严严实实的看客给他让路。

他拨开一层一层的人群肩膀,逐渐走到闹事的人群正中央。

“怎么着?大叔,你想给她出头啊?”

地上是一个只穿着内衣的胡桃儿,胡桃儿脸上被擦了厚厚的粉,她无助地坐在地上,双手抱胸保护着自己,但是手机咔嚓咔嚓此起彼伏——

无处可躲。

她啜泣着,巨大的惊惧,叫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忽然,一件西装盖在她的肩膀上,她涂着淡粉蔻丹的长指甲赶紧抓住衣服,瞬间将自己包裹起来。

“搞什么啊?!大叔,你想给她出头啊?我告诉你,这个贱人跟我打赌,我喝一杯,她脱一件,如果我在她脱光之前先醉了,我就输了,二十万,都是她的了!她要是输了,就得脱光到外面大街上跳舞!是她不遵守赌约!”

说话的小年轻不到二十岁,白净的脸,身边还放着一件某高中的校服。

程隽:“我跟你喝。”

“你喝个屁!老子我又不喜欢男人!”

“就是啊!也不打听打听,我们陈定桥的名字,他妈的,这么大年龄瞎出头,真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大叔,该回家哄女儿睡觉了,哈哈哈。”

“哈哈哈——”

笑声此起彼伏,围观的人都在看热闹。

程隽抬头平静地看着陈定桥:“我跟你喝,让她走。”

“老子出了大价钱才弄到金皇后,你说让走就走啊?你是多厉害?!”

围观人群也不淡定了:

“金皇后????”

“我擦,真的是金皇后?快快快,拍下发群里看看!”

陈定桥跨出座位,踮着脚流里流气地揪起程隽衣领:“大叔,快走吧,老子今天心情不太好,不想打你!”

“啪!——”

一张黑卡摔在桌子上:“就二十万?我当多有钱。”沈择明一件蝴蝶印花的花哨衬衣,撑头坐在茶几下,手指头点点玻璃桌上自己的黑卡:“知道这里面有多少钱吗?小鬼,几个臭钱啊,就敢出来显摆!”

“你!!!”

陈定桥朝前走一步,他对上程隽眼里的戾气,脚步停滞了一瞬。

他的狐朋狗友只想花钱找乐子,看出程隽和沈择明不一般,并不想闹大事情,立马心有灵犀拦住他:“定桥定桥,没必要跟他争!”

“且。”沈择明冷笑:“没必要争啊还是不敢争?赌吗?老子押这张黑卡。你要喝赢了我朋友,黑卡给你,喝不赢,滚!”

一个小混混惊呆了:“我在我姨妈包里见过这种黑卡,全球持卡的都很少!”

潜台词也就是卡里钱很多,并且这个人开罪不起。

“我们走!”陈定桥狠狠说,正要扭头拿自己校服,“赌一把吧!”一个朋友扯住陈定桥:“拿到卡,我们就能——”他趴在陈定桥耳朵上小声说话。

陈定桥耳朵一亮,瞬间回头,直愣愣看着沈择明:“你说真的?!”

“真的。”沈择明懒懒散散。

陈定桥看眼程隽,立马另一个狐朋狗友跑过来,狗腿地告诉陈定桥刚才程隽已经喝了xxxxxxxxxxx——

“他喝不了多少了!”

陈定桥拿定主意:“好!”,他将酒杯狠狠往茶几上一放。

“哐——”一声,围观的人瞬间像一滴水掉进了油锅,气氛瞬间到了顶点,程隽被沈择明扯了一把,在沙发上坐下。

一个打扮成兔女郎的侍应生过来倒酒。

玻璃杯很快摆满桌子,浅黄色的酒液倒进杯子,而后,再倒放置在大杯子上的一溜儿小杯子。

倒满了。

沈择明撑头,白净的指尖一划拉,小杯子瞬间掉进大杯子,泡沫四溢,周围人欢呼。

沈择明看着流光溢彩的杯子,一言不发。

——“来,干!”

也是这样的杯子,这样的酒,这样的环境,一堆人举杯,酒液让人昏昏欲睡,年轻姑娘的喝彩声,香水味儿,声音沙哑的主唱。

嘻嘻哈哈,推搡着,美钞点过烟被握在男人手里轻甩,隔着茶几,火光照亮沈择明的一双眼睛。

沈择明呼哧狠狠喘口气,从回忆里脱身。

咚次打次,咚次打次——

廉价的音乐,装修明显差好几个档次的酒吧,让仿佛从沼泽里才爬出来的沈择明笑起来。

他看向地上那个金皇后胡桃儿,胡桃儿已经抽了纸巾擦干净了眼窝处的眼影和长睫毛,一双眼睛返璞归真,她晶亮像小鹿一样的眼睛懵懂地扫过沈择明。

而在她身后,那个一身黑色,坐在丝绒沙发深处,半垂了眼睑的程隽,微微敛了下巴,灯光给他眼窝撒下一圈眼影,他正在看着胡桃儿。

是那种含蓄又热烈,茫然又笃定的目光,他的眼睛藏在黑色的阴影里,只时不时五颜六色的灯光扫过,才会给他瞳孔点染上七彩的光。

他随意而散漫的动作,透出他非凡的身份地位,也透出极致的矜贵和淡漠。

但今夜,这个看起来非常不食人间烟火甚至是厌恶这种觥筹吵闹环境的程隽,沉默而温柔地看着胡桃儿的下颌线。

太像了——

程隽想。

太像了——

沈择明想。

胡桃儿的下颌线、眼睛、她的一张脸,动刀动的恰到好处,将她一刀一刀割成如今美艳的金皇后,但是脂粉在不经意之间褪去后,她的某些角度,都像极了另一个人,程隽和沈择明都见过照片的一个人——

宛陈市局副支队陈鱼。

沈择明笑开,笑的悲凉意味十足,他看向自己的腕表,上面的指针正好指向十二点。

十二点,一个奇妙的时间,灰姑娘水晶鞋失效的时间。

“开始!”他喊。

同一时间,晚十二点。

精神状态不好的蓝彩蝶,站在一栋破旧的筒子楼下。

随后,她拿出手机,大颗大颗掉着眼泪,她拨通一个电话,深夜里,床上熟睡的夫妻两人中,项斯莲猛地睁开眼睛。

她看一眼自己手机显示的来电。

“嗡——嗡——嗡——”

手机不停震动,她蹙眉,关掉了手机的震动,并没有挂断电话。

但这震动声音已经足以吵醒熟睡中的丈夫王敬冬,王敬冬睡眼惺忪看向她,沙哑着声音问:“怎么了?”

“那个神经病又给我打电话!”项斯莲的眉眼可以称之为扭曲:“从她生孩子以后,就疯了!”

“辞职吧。”

“咯咯咯咯,你养我啊?”

“我养你。”王敬冬说的情深绵长,一双眼睛脉脉含情,瞬间融化了项斯莲的心。

项斯莲扔掉手里的手机,扑过去抱住丈夫:“我们也要个孩子好不好?我想给你生个孩子,儿子女儿都好的,男孩子最好了,我喜欢男孩子,男孩子长得还像我,嘿嘿,是不是不错?!”

王敬冬抓住她不安分的手,在夜里,他垂下眼皮,颤动着嘴唇,勉强维持着自己的声线是平稳状态,他说:“睡吧。”

“嗯。”项斯莲一脸平静,笑容一瞬间消失,她木木的眼睛,像一个漂亮的木偶娃娃,被王敬冬温柔的握着手。

两人掌心交叠,却都睁着眼睛,了无睡意。

楼下,蓝彩蝶锲而不舍地拨打电话,一遍又一遍,风卷起她的长发和衣角,她冻得脸色苍白,却执拗地看向项斯莲和王敬冬的窗户。

项斯莲的手机被关掉了震动,在每次电话响起时,手机的屏幕亮起来,很快熄灭后,又再一次亮起来,一直到——

一个半小时后,手机上的时间显示为凌晨一点半,手机终于归于黑暗,疲倦的夫妻二人逐渐沉睡。

而蓝彩蝶出了陈旧的筒子楼,她走在凌晨的大道上,灯火灿烂,路灯金色的光芒拖长她的身影。

忽而,四辆轿车从她身边飞驰而过。

“呼哧,呼哧——”

“害怕了?”渺远的影空蔚蓝如洗,点点灿烂的星子点缀苍穹上,站在山巅之上,仿佛抬手就能摸到那条绚丽的星河。

“写个诗好不好?”沈同尘笑容温柔地问。

夜风吹动他黑色的头发,其中点缀着零星的金色头发,更显得他偏欧洲人的皮相中,东方人的骨相更明晰而带着书生的柔丽。

“把酒落诗春风渡,我踏星河逛九幽。”

“好不好?”他站在山崖上,身边是一颗两人高的巨石,石头上刀锋劲厉地镌刻着:春风渡,三个字。

他手抚摸着字的凹槽。

胡桃儿被吓得抽抽噎噎地哭,呆愣地看着他。

夜风吹得她一头金发扑散在肩膀上,山下一群飙车的少年骑摩托车尖叫着走远了,只留下尾灯像流星一样在厄长而可怕的盘山公路上曳游。

‘放了我’这三个字她已经不敢说了。

她是真怕了,哪怕到现在,凌晨一点时分,她还是毫发无伤,但她真的怕了,面前这个苍白而美丽的沈同尘,流露出个平常完全不同的疯狂,实在是叫她怕了。

“我错了,我错了——”她跪在嶙峋的山涧上,看着沈同尘,畏惧地仰起头,一双眸子像破碎的星星:“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你倒是有眼光,挑中陈中碧的儿子。”

“我——”她的下巴被近在咫尺的沈同尘一把抓住,他下了死力气,她的下颌骨都在变形,漂亮的一张脸,早已折腾地没了口红散粉,只有那双眼睛还是漂亮的。

沈同尘笑意在眼睛中打转,直直看着胡桃儿漂亮的眼睛:“我就知道我没有挑错人,你真不错,真厉害,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一般,那么多姑娘,十二三岁,就你不一样。”

“是你!!!”胡桃儿一脸不可置信,她尖叫开:“当时从警察手里把我买走的人,是你!”

“没错,是我,你真不走运,被人贩子拐了,好不容易被你爸妈找到,你爸妈从警察局接走你的当天,又被我截糊,你说,我运气是不是不错?你可比唐飒管用多了。”

“别拿我跟你的狗比!”

“嗯,你比它厉害,一下子就找到了他。”

“他。”胡桃儿蹙眉:“他是谁?”

“只有他才会喝那么多都不醉,程隽是做不到的,你说我怎么就想不到呢,三年前,他没死,还用了别人的身份活着,嗯,真不错,你给了我启发,如果当时,唐飒也没死呢——”

“昨夜酒梦春风渡,今朝花凋朱门楼。我欲姑苏同看雪,不想寒宵独我留。”沈同尘狠狠甩开胡桃儿的下巴,笑出声:“我才不要独我留,她甩不掉我的!”

他站起来,居高临下,像看一堆烂肉一样的目光看着胡桃儿:“我有事情交给你,把这个东西,带给陈副支队。”

“谁?”胡桃儿一脸疑惑,还没继续发问,一个翠绿的东西已经砸在她的脸上,她捡起来,一片冰凉,这个东西——

“维克多之心?!”胡桃儿惊讶而小心翼翼地看着手里的绿钻,它被镶嵌在一条白金手链上,非常的精致,非常的漂亮,胡桃儿这种对首饰并不怎么上心的人都知道它的价值。

“两年前,这颗绿钻在黑市出现过,但所有在三年内持有过这颗绿钻的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戚水——戚恒地产的大小姐戚水——传言说,这颗绿钻是她丈夫在婚礼上送给她的礼物。”

“挺识货。”

“我不要!”胡桃儿放下绿钻:“我不要这个东西,所有碰过它的人都死了!”

“怎么会呢?定情信物,带血的定亲信物,跟爱情的诺言多么相配?”沈同尘笑出声:“你没资格说不要,带着这颗绿钻,去找陈副支队。”

“我,我要怎么去找她——”

“就这样。”沈同尘突然一把抓着她的手腕,咔嚓一声,手铐已经牢牢铐住她的手腕,手铐的另一头,被挂在一条绳子末端,绳子的另一端,直直延伸进漆黑的桥洞里。

胡桃儿牙龇目裂,双手抓紧那颗绿钻。

‘嗡——’

黑洞洞的桥洞里,传来汽车加满油后特有的启动时嗡嗡得到声音。

胡桃儿猜到了沈同尘要干什么。

“不要,不要。”胡桃儿瞪大眼睛看向沈同尘。

沈同尘笑眯眯站在原地,抬手对她摇动五指示意告别。

“嗡——!”

绳子被一瞬间重力朝前一扯,胡桃儿尖叫一声,人被重力狠狠朝前一带,瞬间被黑暗吞噬,她肩膀上程隽给她披上的那件外套掉在地上。

沈同尘看了看外套,直接上车,保镖助理司机全都面无表情地跟上。

俄尔,四辆小轿车悄无踪影地驶离了云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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