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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去酒吧喝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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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晚八点时分。

金皇后酒吧。

“胡桃儿!你的老板来了!”

“真的?!”胡桃儿脸上的笑容可以称之为是欣喜激动。

她立马起身,从五颜六色的化妆间里跑出去。

咚次打次,咚次打次。

前厅强劲的音乐让她心跳加速,她跑到厅里最后面的丝绒沙发边,果然见紫丝绒沙发里坐着一个男人。

男人非常漂亮,但是很瘦,那是一种极致病态阴郁的感觉,衬得他脖颈修长,仿佛他张口一咬,就一定会咬到出血才松口。

出血——

“胡桃儿。”男人回头叫她。

“啊,你来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

“没事,路过,来看看你,最近还好吧?”

“我很好,沈先生。”

“嗯。”这个‘沈先生’叫的他浑身舒畅,他眉目中露出一点淡淡的笑意,他很少笑,一点点也属于难得,难得笑,白净的一张脸显得温柔且平易近人很多。

胡桃儿回头,在酒吧的几个角落里,她看见好几个非常警惕的穿着黑t恤的打手,都是沈同尘的保镖,中等身材,肩膀宽阔肌肉紧实,鼻梁扁平,眼如鹰隼,饺子耳,这群保镖虽然非常低调,但是胡桃儿还是在他们里面,看见了几个她在自由搏击比赛上看见过的金腰带拳王。

胡桃儿刚才升起的几分亲近,顿时头皮发麻变成了畏惧。

“沈先生,不知道这次来,要待多久呢?”

沈同尘不由分说,一把抓住她手腕,将她从沙发后一下子扯得掉在自己怀里,丝绒触感沙沙,沈同尘一手攥着她的细腰,另一只苍白又极具威慑感的手摩挲着她的嘴唇。

两人靠的非常近,胡桃儿被他压在沙发里,但本该情色的动作,两人却都神色清醒,甚至于,胡桃儿眼底还带着强忍的恶心。

“不想伺候我了?”沈同尘下巴抵在她的肩窝,深深呼吸一口:“胡桃儿长大了。”

“不,不不是——”

沈同尘一把推开她。

“嘭!”

胡桃儿额角碰在茶几上,瞬间磕破了,鲜血顺着琉璃酒杯的边沿,一直蜿蜒流入杯子里的冰块里。

“啪!”

沈同尘狠狠一巴掌,甩得她不知东南西北地栽倒在地。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沈先生,我再也不敢了!”

“果然是个聪明女人,什么时候发现我的秘密的,嗯?”

胡桃儿瑟瑟发抖,不敢说话。

沈同尘鼻腔里发出一声冷冷的轻笑:“发现就发现,也太藏不住事情。是我看错你了,不过是个贱东西,抬举一下,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一条贱命而已!你不愿意伺候我,那就去伺候别人吧。”

“不!!!”胡桃儿尖叫出声,瞪大了自己的双眼。

她到此刻,由下往上仰望沈同尘,才知道自己错的多么离谱。

她居然有胆子厌恶他。

他不仅是她的救命恩人,更是背景雄厚而手腕可怕的上位者,她不该——

咚次打次,咚次打次——

她的心脏随着音乐在不停地收紧,一个打手走过来了,她在韵律的dj里,看到自己仿佛是在接近死神。

她想起酒吧老板偶尔聊起沈同尘时,神情的惊恐。

她一瞬间抱住沈同尘腿:“不要,不要,求你了,不要,沈先生,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真的不敢了!!!你给我一次机会,我真的不敢了!”

胡桃儿长相非常漂亮,皮肤很白,一双天生含笑的眼睛。

她是金皇后清吧的皇后,花钱力捧她坐到这个位置的人是沈同尘。

她被沈同尘捧在掌心。

两年之间,她从胆小怯弱的小姑娘,成了在金皇后酒吧呼风唤雨的女神,她飘了,她以为自己真的与众不同,可以轻视地对待他——

“一个贱人而已。”

沈同尘的语调冰冷,他咽下喉咙里的酒液。

咚次打次,咚次打次。

所有的人都在音乐里狂欢,没有人看到胡桃儿奴颜婢膝,她砰砰砰不停地磕头求饶,这个对所有男人不屑一顾高贵冷艳的女人,此时跪在沈同尘脚下,不停地磕头求原谅。

额头血珠濡湿她金色的头发,最后又砸在她雪白的裙子上。

打手一把抓住她头发,狠狠的力道,让她感觉头皮仿佛都被扯下去了,她只能抬头,和近在咫尺的沈同尘对视。

“饶了我,饶了我——”她嘴唇翕动,惶恐地说。

沈同尘凝望着这样一张脸,她还很年轻,年轻的像是一朵没有张开的花朵,其实并不大,才二十岁。

“饶了我,饶了我——”她看出他在挣扎。

——“饶了她吧!同尘,她肚子里已经有素卡的孩子了,饶了她。”

他精心布置的烛光晚餐,被一个怀孕的贱人打翻酒杯泼了那个姑娘一身。

他从没见过像唐飒那么善良的姑娘。

隔着欧式长桌,风吹动桌上的蜡烛光,他看着帮跪在地上的女仆求情的唐飒。

‘你知道不知道,这个女仆是来找我报仇的!她要杀了我,为了接近我,她被迫和素卡发生关系怀孕,但她在报仇的过程中爱上我,她托盘上的硫酸本来是要泼在你身上的,是我瞪了她一眼,她只不过失手打碎了酒杯,你这个蠢女人!’

他当时多想告诉面前的唐飒: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好人,只有我对你最好!

但唐飒一双懵懂眼睛,黑色瞳仁带着细小的光泽,她像一个纯洁的天使。

他不忍心告诉她这些事情。

他清楚记得,那天唐飒穿着一条白裙子,飘飘的纱绢,在肩膀上打一个蝴蝶结,蝴蝶结的尾稍在轻轻地飘飞,窗外热带雨林的高大植物影子落在她的衣服上。

云南潮湿的环境里,有这么一个温柔纯白的人出现在他的世界,他不愿意在她面前暴露自己的龌龊暴力,于是淡淡笑开:

“好。”

胡桃儿眼睛一亮,像早晨的太阳浮出水面,一双眼底升腾起灿灿光点。

“多谢沈先生——”

沈同尘不再看她,冰冷的语调打断她的话:“带她去夜场,今夜给她挂牌子。”

更大的惊恐瞬间吞没了胡桃儿:“不要啊!!!”

打手一手捂住她嘴巴,狠狠卡着她脖子朝酒吧后台拖动,她指甲抠在地上,硬生生被折断,沈同尘神色无常,端着酒杯看着酒吧里热闹的人群,浅茶色的瞳孔深处一片寂灭。

咚次打次,咚次打次——

“怎么约在这里?”

“嘿嘿,不懂了吧!菲奥娜喜欢酒吧的气氛!”沈择明端着酒杯,从丝绒沙发上靠过来,他长得漂亮,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进了夜店酒吧瞬间像是贵气附身,从白天看起来只像个地主家傻儿子的样子,瞬间蜕化成一个习惯了夜场千金买笑的纨绔公子哥。

沈择明态度懒散:“我说,你就再等等,马上就来了,真的!”

沈择明开了卡座,不少女生和男生想凑过来,都被沈择明拒绝了。

沈择明指指程隽:“看到这位没?能把你打的妈都不认识!”

对方本来还想再挣扎一下,对上程隽阴沉的脸,瞬间告退。

“我说,你是来逛酒吧的,又不是来扫黄的,至于这么严肃吗?”沈择明歪在沙发里,五颜六色的灯光落在他的脸上:“真可惜,本来还想请金皇后喝酒的。”

“金皇后?”

“对啊,这个酒吧叫金皇后酒吧,里面最漂亮的侍应生就叫金皇后,有钱都不一定能见的到,还是看在我的面子上,金皇后才答应出来的,谁知道——”沈择明撇嘴:“你的心里只有菲奥娜。”

他们两个交谈的过程中,一个刷着亮片眼影穿着吊带热裤的三十岁左右黑人女性落座。

“你好。”菲奥娜伸手。

程隽扫她一眼,淡漠移开眼睛。

沈择明撞一下程隽,自己笑着握手:“幸会幸会。”

“菲奥娜博士专攻脑科,非常有名,我给她看了你的ct,她说你没问题,但是你坚持说你自己有问题,人家菲奥娜博士才愿意千里迢迢来见见你,摆什么臭脸啊!”

闻言,程隽转头,和菲奥娜握手。

“博士,我的个人病历不便透露,但我非常肯定,我的精神状况没有问题,只是我记不起任何三年前的事情——”

“出任务,”菲奥娜跟沈择明对视一眼,沈择明在自己嘴巴上疯狂模拟拉拉链的样子,菲奥娜接收到信号,赶紧生硬地改变词汇:“出事故。听沈二公子说你两年前出事故,当时受了很严重的外伤,虽然都是在胸腹部,但是可能是在击打过程中伤害到了你的脑部,俗称失忆——”

“我知道,诊断的医生是这么说的,我想知道,我什么时候可以恢复。”

“恢复?”

菲奥娜笑出声:“恕我直言,医学还没有发达到可以为所欲为的阶段。失忆,要看事故发生的原因,有的人是脑部受到重创导致的,有的则是逃避记忆导致的,还有的是患有精神分裂症而遇刺激人格不能承受随之消失而导致,不能一概而论。”

菲奥娜看着面前俊美的男子,虽然他的衣服看起来没有一件牌子货,个人履历也不愿对自己坦白,更加上他的眉眼之间笼罩着一层郁气,却那种气质,使得菲奥娜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也不由得为这样的年轻人动心。

她不由得含蓄地放低了声音,说:“如果你愿意,可以聘请我为你的主治医生。”

她补上一句:“我不收费。”

沈择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喂,菲奥娜,你跟我爸可不是这么说,宰我爸的时候手起刀落没见你一点同情心!”

菲奥娜不可置否。

菲奥娜见程隽神色毫无波澜,甚觉遗憾,便又说道:“程隽,如果你不愿意公开治疗,那么我告诉你两个方法。一是在味觉、其他感官上刺激你的触觉神经,从而唤醒你的潜意识,激起回忆大脑电波。你可以吃一些从前喜欢的食物,和以前的好朋友亲人多聚聚,到曾经去过的地方看看。第二种,直接去你发生事故的地方,再次恢复展现模拟整个事故发生过程,直接刺激你的感官神经,或许会有效。”

“总之,”菲奥娜怜爱地看着他:“不要放弃。”

程隽:……

菲奥娜什么时候离开的,程隽已经全然没有了印象,他身边男男女女来来去去,似乎成了一道一道薄薄而带着颜色的影子,他一杯接着一杯地灌酒。

辛辣的酒液灌进肺腑,他不觉得有丝毫的醉意,只觉得一直闷闷的胸腔里,似乎心脏在沉闷而有力地蹦跳,在告诉他:你活着,你健康的活着,但你不是我的主人——

这种感觉从三年前,程隽第一次睁开眼睛,在疗养院看见雪白的天花板的时候,他就有这种感觉。

他的心脏在跳动,他却不觉得心脏是属于自己的,他像是偷用着别人的躯壳,这个躯壳是缉毒警察,年轻有为、性格开朗热烈、但因警种,朋友并不多,更没有亲人,一直独居,和宛陈市的程家有一部分联系,但程家也仅仅是曾经养育了他几年而已,再往前推几年,便查不出来了,他的个人履历奇特地空白,又奇特地功勋卓著——

沈择明看着程隽。

程隽,刑警界内大名鼎鼎,论警衔和资历,他不算厉害,但论胆大和一身正气,鲜少有人能比得过他,尤其是他的格斗,警察一行,膜拜他的人不在少数。

多数人没有天分,只能靠着长年累月的案件积累经验,人到中年才能被人称颂,但程隽不同,俊朗的外表,坚持案子又能在人际关系里如鱼得水,他的一路,走的格外一帆风顺和春风得意。

他没有背景,赤手空拳维持着正义,他聪明,声名远扬,他从来没有失误,一个被交口称赞的人,突然在三年前的8·12走私案中失去队友,重伤后就此彻底消失被送去疗养。

他醒来以后,说什么的都有。

有人他家世厉害,从云南的案子里捞出了他。

有人说他伤得非常厉害,几乎是重塑身骨,九死一生活下来。

警察内部关于程隽的流言一直不断,在内部的谈论里,程隽是一个滑铁卢的失败者,带着一身堪称污渍的伤痕,谁沾上他,日后升迁档案都会被烙印上他的痕迹,这是内部的大忌。

流言纷纷:

“程隽身手废了!”“有个牛掰的爷爷就是不一样!”“云南的案子谁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

但谈论最多的,是:“程隽的那个线人真的死了啊?”

一个线人的位置,尤其是能够卧底到毒枭姬丽身边的位置,那是死了多少前辈才夯实的位置,案子失败了,可以有下一次,但是线人死了,就是从头再来,谁知道,又得再牺牲多少警察,才能再次有人在姬丽身边卧底成功。

沈择明摇摇酒杯默不作声。

程隽也沉默。

他从三年前在疗养院里醒来之后,他对这具身体的一切都倍感陌生。

醒来后,所有人都摇头惋惜地对他说:“你失忆了。”

只有他知道,他对这具尸体极其具有违和感。

他知道:我不是失忆,我是在另一个人的体内。

ct、血液抽样检查、心理医生,所有的方法都认定他就是程隽,但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消除他自我感知到的违和感。

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疗养院里的他逐渐肢体康复,但是他自身却并没有恢复任何的记忆,他性格冷淡,身边出现的所有人,他只对沈择明有一定本能的熟悉感——

于是他们保持着联系。

沈择明,出身于医药世家,投资了好几个实验室研究药物,非常有钱,他本人是家里独子(有一个哥哥小时候意外死亡),拥有哥伦比亚大学的双硕士学位,一个常青藤的博士学位。

可惜他本人对医药完全无感,非常喜欢研究珠宝,常年出没在拍卖会上,三年前,为了逃避他暴躁老爸的追堵逼相亲,他选择套牌,从鱼龙混杂的京畿市到江宜市旅游的时候,被程隽碰到,两个人就此有了交情,偶尔来往。

在程隽出事之后,沈择明一直跟着忙前忙后。

所以两个人关系匪浅。

沈择明一直在帮他联系脑科医生,程隽本来对菲奥娜抱有很大希望,现在看来,跟一般诊所的大夫没区别。

手里酒液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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