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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记之一:陈梦的恋爱经历(2000年以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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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是我第二任男朋友。

都说女人让男人改变,实际上男人同样能让女人成长。

小胖是个小资阶级的产物。

他的父母都是我们学校的教授,因此我答应他的追求,实际上也是畏惧自己是否能毕业这个事,不过后来老娘不怕了,因为我实在忍受不了他的狐臭味和汗味,如有冒犯并非我意,我意在直接冒犯他。当然,他对我是很好的。

跟他在一起,我第一次背上了蔻驰的包,第一次用上了香奈儿的口红,第一次擦上了范思哲的香水,第一次戴上了浪琴的手表。第一次吃了法餐,到现在我都弄不清前菜和正餐,她奶奶的,我估计法国人天天也是在家里吃土豆吧,这么麻烦谁受得了。

对于我这个在普通不过的女孩子而言,这已经是天翻地覆的变化了。但我没想到他是如此的痴情,在我跟他提分手的一个月后,他送了我人生中第一个古驰的包包,里面附有留言:陈梦,我永远爱你,你是我心中最纯洁的女神。我不知道这是讽刺我还是怎么着,又不是没上过我,但我欣然接受,跟了小胖过后,我认识到了爱情不过是欣然接受,这就足够了,扯什么老婆舌,拿到手里的才是真实的,你再帅,活儿再好,学历再高,不过是过眼云烟,能当饭吃吗?

哦对了,我的第一任男朋友,就是那个让我付出了两年青春的人渣。对于他,我没什么可说的,那些碎了一地的玻璃碴子,再捡起来只会让人手疼,我的心早就不疼了。爱情里的身份转换,是有代价的。

为什么说是2000年以后呢?因为小学的时候我确实有一段不清不楚的男女关系,凭借我敏锐的政治敏感性,我认识到那场无疾而终的男女关系实际上是空洞和无意义的,因此,不想再赘述。

和小胖分手后,迎来了我临近毕业的时期。工作中的男孩一个个虎视眈眈,我在25岁前算是知道自己还算块肥肉,可惜过了25岁,我得市场明显没那么突出了,可以用门可罗雀来形容,这该死的才情,踏马的。

我被公司的老板追过,被小经理玩过,和同事也有过不清不楚的一小段,但都不能称之为爱情,算起来,工作之后倒是有两段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东西。

2011年的某一天,秋季,微量。我遇到了被我称之为小文艺的三号男朋友,一头蓬松的头发下面,可以艰难地寻找到一双小眼睛,眉毛倒是清秀,小鼻子小嘴,我也不知道我看上他什么了,但是他的音乐玩的确实不错,可能我的认知水平有限,对音乐而言。

他没送过我礼物,但是给我写过很多首歌和很多首诗。

月光下的阴影,

有我贪婪的鼻息,

我静卧的女神,

倒在黑夜的怀里

沉睡。

我看不懂他写的那玩意,我的青春,连同醉意,都取决于他透漏给我的秘密。相比我的其他男人,他是个很斯文而愤青的小男人,温柔、缓慢,不急不躁,那时候,我觉得20出头的我就应该享受一下艺术的气息,就像他打呼噜时向我吹得气,都是香的你信不信。

相处4个月后,我被公司外派到湖南半年,于是我们开始了为期半年的异地恋,这期间他看过我3次,我看过他5次,他一来便报着大战三天三夜的决心,却受到了降维打击于10钟后匆匆收鼓;我每次都报着弥补他孤单寂寞的生活的爱心,却收到了他一句“菜做咸了,这件衣服不好看”。不到半年我便向公司申请提前返程,想偷偷偷给他个惊喜。

不出意料,他还是和一群狐朋狗友们弹着吉他吹着牛逼。

“你怎么回来了?”

很淡,风淡云轻,或者说吉他的声音都没有变化。

那一瞬间我明白了,我和音乐相比,可能地位还要低一点。没有了激情就只剩下争吵,将近一年的文艺范儿,就这样被夏日的高温所蒸发。打那之后我冷静了一段时间,甚至开始厌倦谈恋爱,面对几个人的同时追求,我甚至觉得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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