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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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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了章泉, 回去的路上, 顾茗罕见的沉默了。

她是个活泼开朗的『性』子, 况且今日在餐桌之上妙语如珠, 连章泉识人无数,也颇为喜欢她。章启越的目光今日就未曾离开过她的脸孔,满心满怀都溢满了对她的爱,胸臆中充斥着无数想要赞美的话, 以及离别的惆思, 想要一诉衷肠。

两个人牵着手,也不要坐车,沿着沪上的街道缓缓而行, 两旁是熟悉的风景, 晚归的人们,路过司德来公园, 顾茗说:“进去走走吧。”

章启越也有满腹的话要说, 又见顾茗一幅心事重重的样子, 于是并肩走进公园, 一路走了许久, 避过游园的人,沿着一条小径往前走,章启越思虑良久, 终于忍不住道歉:“对不起阿茗,我今天不应该强迫你与我父亲见面,但请你原谅我, 不能照顾你已经令我很难过。”

到了此时此刻,顾茗挣开了他的手,终于说:“我本来以为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算是自己的事情,能不能走到最后,谁也说不准,有些事情便不必跟你交待。不过今天见过了章伯父之后,我改了主意,觉得有必要你坦白一件事情。”

章启越惊恐起来:“阿茗,你不会订婚了吧?或者……结婚了?告诉我他是谁,我去与他谈!”

实在是她的神情太过郑重,不由自主便让他心里发慌,往最糟糕的地方去想。

顾茗:“启越,你对我认识多少呢?有时候我自己也觉得『迷』茫的很,好像在做梦一样。”

章启越听她这些话觉得不详,生怕她说出什么要分手之类的话,想要去拉她的手,却被她躲过了,不由自就就喊了一声:“阿茗——”

顾茗静静看着他,眸子里是说不出的忧伤:“启越,我从来也没告诉过你我家里的事情。”

章启越心有点谎,她孑然一身在沪上生活,也不见父母亲人,兄弟姐妹,无论是逃婚还是与家中决裂,或者别的什么缘故,她如今的态度倒好像是要分手。

“阿茗,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容城公子,至于别的事情,你如果想说,我洗耳恭听,如果不想说,也没关系,都不要紧。那些都是无关紧要的。”

顾茗却不想再瞒下去了:“我家在容城,母亲早逝,父亲在『政府』做个小官,一心想要往上爬。后来还娶了个继母,还有了别的孩子,我当然……是最多余的那一个。”

章启越一脸心疼。

“这个故事太耳熟,是不是?很多市井故事里的继母都是刻薄狠毒的,我继母也不能出列,对我当然也是各种克扣,对她的儿女很是疼爱。我从小就酷爱读书,不过继母并不情愿我读书,还好我父亲脑子还算清楚,知道女儿多读点书才能卖个好价钱,而且我成绩还很不错,他还没糊涂到让我做个大字不识的文盲。”

顾茗自嘲一笑:“启越你不必如此,我身上发生的事情呢,严格说起来简直再普通不过。我在女子师范学堂快毕业的最后一年,我父亲想要升官,于是……软硬兼施,将我送去给权贵做姨太太。后来我讨权贵欢心,说服他供我继续读书,中间发生了一些事情,我终于光明正大的离开他,然后来沪上生活,不过我身无长物,只能卖文为生,这才有了容城公子。你看是不是很大众?”

她笑的云淡风轻,就好像在讲别人的故事,甚至也不去看章启越的脸『色』,讲完之后转身:“启越,那个权贵你也认识,就是冯瞿,容城少帅。”

“我们分手吧。”

她头也不回往前走去,一如当初头也不回的离开容城,前往沪上。

人在红尘里打滚,难免沾上泥泞,可是能怎么办呢?跪倒在地嚎啕大哭?哭诉命运的不公?还是面无表情拍拍身上的泥土,大步向前?

顾茗选择后者。

她步履平稳,腰背笔直,亭亭如松,有一种说不出的坚韧的力量,好像能背负起这世上所有的恶名,却唯独不敢回头去看一眼满脸苍白的章启越。

也只有这时候,她心里隐隐生疼,才能知道自己多么愚蠢自私,不应该轻易答应跟章启越在一起。

忽听得身后脚步声响,皮鞋敲击着路边地砖的声音就好像敲击在她的心上,他很快追了上来,几乎是扑过来的架势,从背后紧紧抱住了她:“不,阿茗,我们不要分开!”

顾茗被他从身后抱的几乎要喘不过气,她有很多扎心的话可以与章启越割裂感情,可是都舍不得。

假如冯瞿有一颗钢铁铸就的心,那么章启越的心就是水晶做就,晶莹纯粹,最禁不起语言的伤害。

顾茗不舍不忍。

“启越,你冷静点!”

他的脑袋就埋在她后颈处,听声音几乎呜咽:“阿茗,我从来也不知道你受过这么大的伤害,对不起!你今天肯定心里很不安是不是?我以后再也不『逼』你,可是我不同意分手,无论你骂我也好,打我也好,说多难听的话我都不会跟你分开。”

湿意透过她后颈的衣裳,很快就落在了皮肤上,顾茗诧异:这个傻子,他竟哭了吗?

她很是无奈:“启越,你又不是小孩子,成年人分手都要维持风度的。”

章启越有生以来第一次爆了粗口:“去他娘的风度!你都要跟我分手了,我为什么还要讲风度?”简直是个无赖的小孩子搂紧了她不撒手:“他是不是欺负你了?对你很不好?”

顾茗还没明白,想要扯开他的手,可他今天牢牢从后面抱紧了她,似乎没有松手的打算,力气大到惊人,与平日的怀抱全然不同:“你说谁?”

他发起狠来:“这个混蛋!早知道就应该让死在马路边上!救他干嘛?你别走,我现在就去揍他给你出气!”

顾茗虽然内心很是伤感萧瑟,但仍是被他的孩子气给惹的差点笑出声——这就是冯瞿与章启越的区别。

冯瞿手上染血无数,他居高临下,从来不拿人命当回事儿,所以才能心无顾虑的开枪杀人,包括原书之中他认为背叛他的顾千金,但章启越天『性』善良,最恶毒的想法大约还是“视而不救让他死在马路上”的咒骂,以及“去揍他出气”,根本就没想过趁着冯瞿落单直接弄死他。

“启越——”

章启越紧紧搂着她:“那你答应我,不要跟我分手好不好?”紧接着他说:“我知道你怕什么,你怕有一天我家里人知道你做过姨太太,要遭受他们的轻视,对不对?”

她那样高傲的女子,文笔一贯犀利冷静,面对社会痼疾犹如医者手中握着的手术刀,毫不犹豫剜血割脓,不怕恶臭扑鼻,可是面对自身的境遇,依然『露』出少见的软弱。

顾茗:“我不在意无关紧要的人对我的看法,可是……”章启越把她介绍给家里人的做法还是吓到了她。

“我不想有一天我的历史会成为你我争吵与矛盾的源头,你家里人拿来攻击我的武器。启越,我再刀枪不入,也没有唾面自干的能力。更不想你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一段感情以美好开始,在没有交恶之前分开,给彼此在人生中都留一段美好的回忆,难道不好吗?”

章启越松开了死死揽在她腰间的手,就在顾茗以为他要彻底放手的时候,他扶着她的肩膀将人转了回来,两个人面对面站着,使得顾茗一抬头就能瞧见他微红的眼眶,以及愤懑的表情,他显然激动到了极致,几乎都有些口不择言了:“阿茗,你跟我在一起,难道就为了人生之中留一段美好的回忆?我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我们。我不知道什么叫配不配,人间贫富有阶级,地位身份有阶级,才智贤愚有阶级,难道心灵也有阶级吗你被『逼』做过别人的姨太太,你的心灵就被玷污了吗?你就不是你了吗?你就低人一等了吗?[注1]”

顾茗对门第阶级从来不在意,也并不在意世人眼中的自己如何,可是她与章启越的开始太美好了,这样简单纯粹的男人她自从踏入社会之后就再也没有遇见过,这样简单纯粹爱着她的男人,她也没有遇见过。

在污淖算计里太久,有时候看自己都是可厌的,更何况身边权衡利弊得失,事事计较的男人,谁也不愿意付出真心,也怕真心被别人慢待,身体在长夜里相拥取暖,心却在万里之遥孤独徘徊。

谁会去关注你的灵魂呢?

凭着文字里的只言片语,蛛丝马迹深深的爱上你,义无反顾?

“谁说我低人一等了?”顾茗低低的笑:“别人怎么样我并不在乎,可是启越……你真的是这样想?”

章启越大松了一口气,神『色』复转郑重:“你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我也不在乎。阿茗,我认识你的时候,爱上你的时候,就是现在的你,与过去的你没有关系,不是谁家不得自由的姨太太,而是名满沪上的容城公子!过去的事情你身不由己,可是现在你是自由的!”

他把她搂进怀里,在她耳边悄悄说:“真后悔没有早一点认识你,那样我就可以带你远走高飞,让你不必受人欺凌!”

爱一个人,连同他未曾参与的过去都会心疼到无以复加!

顾茗彻底被他说服了,两个人言归于好,手牵手在公园里散步,互相讲些过去的事情。

章启越小时候在国外生活,稍长一点还在香江生活过几年,才来到沪上,讲起小时候的趣事有一箩筐,而顾茗所知的顾千金的旧事极少,真要讲也只有在学校跟管美筠的一些小事情,别的似乎也没什么可讲的,大部分情况下便听章启越讲。

章启越想想也觉得心疼——她生母早逝,从小在继母手底下讨生活,大约童年跟少年时期也都过的很痛苦,好不容易长大了,又被亲爹送去做人姨太太,无论如何都不是什么愉快的值得回忆的事情,真正快乐的也许还是在学校的短暂时光,所以才略微讲一点学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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